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首要学习内容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共性学习内容
(一)党内法规
1.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2.党的组织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熟悉掌握党的组织结构、组织体系以及各级各类组织的设置定位、产生运行、职权职责。
3.党的领导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深刻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丰富内涵,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深刻理解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意义,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
5.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6.根据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和修订的其他党内法规。
(二)国家法律
1.宪法及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增强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推进各项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2.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增强依法斗争本领。
3.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增强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各项工作中做到自觉贯彻民法典精神。
5.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触碰法律红线。
6.行政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三、分类学习内容
(一)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正)、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拍卖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二)省委党内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规章
1.省委党内法规。学习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贵州省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
2.省地方性法规。学习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
3.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规章。学习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四、学习举措
(一)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法内容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会前自学、会上领学、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引领带动全厅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不断筑牢商务工作法治根基。
(二)坚持普法培训制度。把学法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或培训,突出抓好“关键少数”、重点抓好机关干部,区分层级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法。
(三)坚持考评结果运用。把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干部考核管理内容,与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
本清单适用范围包括厅机关领导干部,厅属单位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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