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现状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渐完善
近年来,我州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制定并推动实施《黔西南州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1)》,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目前,全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共352户(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其中:经营范围含“废旧金属回收”的262户(其中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207户)、含“报废电子产品”的5户、含“报废机电设备”的6户、含“废纸回收”的6户、含“橡胶回收”的4户、含“塑料回收”的54户、含“玻璃回收”的3户、含“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的12户。全州共有4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有14个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有序发展
目前,全州可回收再生资源进行加工利用的企业中,经营范围含“金属生产”的1户、含“造纸”的15户、含“玻璃生产”的1户,废旧塑料回收再加工企业有贵州同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全州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有序发展。
(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
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建设。目前,我州已建成黔西南州恒晟金属回收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示范项目。黔西南州恒晟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是全省该行业第一家完成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4000环境管理认证的企业。
(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不断规范
一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结合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我州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中,一旦发现有未办理营业执照而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立即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商务、公安相关部门备案;发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立即要求其及时进行全面治理。通过检查整治,大大减少了未办理营业执照而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再生资源回收过程环境污染等等问题。
二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服务管理改革持续深化。2017年,全省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列入了《贵州省“多证合一”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目录》。2018年12月19日贵州省商务厅印发了《贵州省商务系统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标准》(见黔商发〔2018〕163号文件),未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列入贵州省商务系统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减少了审批程序,推进了政务服务便利化。
三是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成立州、县两级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对全州范围内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拼装车的“黑窝点”以及驾驶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认真检查。2018年,全州共完成报废淘汰黄标车3153辆,有力推进了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州直部门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黔西南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宏观指导、规划实施、政策出台、项目推进和综合协调,科学决策、及时解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谋发展、促发展的工作合力。各县(市、新区)比照州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各项工作。二是严格监督考核。对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新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目标任务进行绩效考核,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责任,组织开展对考核单位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强化部门职责。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强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对行业的管理。
(三)促进信息共享。为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监管部门能及时、准确掌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户数等基本信息,能更好地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开展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市监注册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相关信息相关监管部门查阅平台,促进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
(四)完善回收体系。一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在义龙新区选址建设再生资源区域性回收基地,在各县(市)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村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引导或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按照“七统一、一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逐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二是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鼓励生产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联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组织有资质、实力强的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对接,通过义务回收、协议回收、定期回收、流动回收等多种方式,建立规范收集、安全储运、环保处理的示范模式。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终端和网站提供再生资源回收服务。构建以社区回收点、便利店、区域回收站和地区回收中心、智能回收设施等为基础,以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以高效快捷的逆向物流系统为支撑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三是完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认真执行《黔西南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并根据国家、省新的规定和我州汽车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通过实施册亨县报废汽车拆解中心等项目,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四是强化报废汽车行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李克强总理2019年4月22日签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按照新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把好行业准入关,推进“五大总成”监管和利用,加强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切实规范报废汽车回收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除超期服役和非法拼装的汽车上路,防止因报废汽车的不规范拆解,导致废弃气体、液体和零部件对环境形成污染,规范发展报废汽车回收这个资源再利用产业,强化日常监管。同时,继续执行《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办法的通知》,用激励措施,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大执法力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旧汽车实行强制报废,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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