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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公告
各市州地商务主管部门、家电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国家公布我省新增加摩托车和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为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08]426号)精神和商务部《关于请补充推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电[2009]324号)要求,我省将根据新增补贴品种的销售渠道情况以及目前家电下乡流通企业状况,再补充推荐不超过10家销售企业(摩托车销售企业不需推荐)。请各地、各有关家电销售企业按照如下要求积极推荐和准备申报材料。
一、销售企业基本条件
1、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通信运营商;
2、资信状况良好;
3、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本省(区、市)前列,一般在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可适当降低;
4、配送能力覆盖本省(区、市)所有县(市);
5、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本省(区、市)所有县(市),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
二、销售企业申报审核材料基本要求(附件,或详见网址:www.gzec.gov.cn贵州省商务厅电子政务网)
三、鼓励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承办企业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
四、报送时间
审核材料一式两份于2009年2月10日上午10:00分前报送。
五、报送地点
贵州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贵阳市延安中路56号,世贸广场B座16楼1604房间)
联系人:任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851―8555377、8555376

二00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贵州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申报审核材料基本要求
一、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内容
1、“家电下乡”渠道投标申请书(章)
2、企业简介(章)
3、销售网点明细表(章)
4、物流配送中心明细表(章)
5、销售网络管理标准(规范)
6、售后服务管理标准(章)
7、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章)
8、企业财务报表(2007年度)(章)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第二部分 企业资质证明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生产许可证
5、 银行资信证明
6、 企业组织结构
7、 荣誉证书
其中:
一、 销售网点明细表表头
销售网点明细表
投标人: 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网点县(市、区)级覆盖率 %
序号 市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 乡镇 网点名称 地址 营业面积(平方米) 上年度销售额(万元) 负责人 工作人员数量(个) 联系电话 是否一般纳税人 能否开具税务发票 能否电脑联网 与本企业经营关系(直营、授权、加盟)
二、物流配送中心明细表表头
物流配送中心明细表
投标人: 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网点县(市、区)级覆盖率 %
序号 名称 详细地址 仓库面积(平方米) 省级/市级/县级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配送车辆数量 其中:厢车数量
三、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表头
投标人: 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网点县(市、区)级覆盖率 %
序号 维修部名称 类型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省级/市级/县级 维修人员数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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