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货代企业:
为规范国际货代行业的经营秩序,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依据《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5年第9号)的要求,请在我省地域经营的各货代企业做好业务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业务备案具体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二、参与业务备案企业的资格:2012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代企业。
三、办理业务备案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见附件,企业登录省商务厅政务网( http://www.gzcom.gov.cn/ ),通过“办事大厅”登录“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进行申报,同时做好备案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按《国际货运代理统计导则》(GB/T 22152-2008)要求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网上完成备案后及时将业务备案表打印交省商务厅厅贸易发展处(贵阳市延安中路56号世贸广场B区1701室)审核通过。
附件:业务备案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