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通知
2012 年 9 月 19 日,日方通知中国驻日本使馆经商参赞处,称其已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受理国内产业要求延长对来自中国、南非和西班牙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反倾销措施的申请,并将在 10 月底前决定是否发起日落复审调查。
2007年4月27日正式立案,日本对原产自南非、澳大利亚、中国、西班牙的电解二氧化锰发起反倾销调查。
我省企业贵州红星发展进出口公司 作 为我国第一大涉案企业 积极参加了应诉 。
2008年8月 日本反倾销调查机关终裁红星发展反倾销税率为42.7%,自9月1日起征收;中国其他应诉企业适用73.8%的税率。
如日方决定调查,则将在 1 年内决定是否延长征收反倾销税。
请我省的涉案企业做好相关应诉准备工作。
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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