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猪肉管理,确保省级储备肉数量真实准确和质量安全可靠,更好地满足应急调控需要,根据《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商发〔2011〕96号)》相关要求,省商务厅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募2021年度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候选协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协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行业企业;
(二)对生猪养殖场的生产管理、饲养管理、防疫管理有较强的组织操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销售网络和信息监测系统;
(四)企业实力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五)通过“HACCP”和“IS0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其主营业务应与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协管单位管理职能严格相分离,即自身不得再直接承担省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
(七)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等平台中记录良好。
二、申请生猪活体储备协管单位资质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申请报告;
(二)合法经营资质相关文件;
(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五)HACCP和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三、招募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候选协管单位工作程序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承担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协管任务的企业,于2021年 3月 26 日前,按本公告要求向省商务厅提供申请生猪活体储备协管单位资质纸质资料。
(二)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审核后,将符合本公告标准条件的候选企业提交厅办公会审议确定2021年度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协管单位。
(三)经厅办公会审议后,将2021年度省级活体储备候选协管单位在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1年度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协管单位。
联系人:罗晓忠、王宏;联系电话:0851-88555377、88555627。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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