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不断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升级与拆解业务水平,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起草了《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gzsswtyxc@163.com;
二、联系电话:0851-88555488;
三、信函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封上注明“《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
附件:
附件1: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请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贵州省商务厅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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