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发〔2022〕13号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常态化
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多彩贵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郭倩,联系电话:0851-88592892)
2022年多彩贵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
二、实施单位
(一)主办单位:省商务厅
(二)承办单位:各市(州)商务局、多彩宝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汽车消费。支持省内重点汽车零售企业开展汽车下乡、二手车促销、新能源汽车促销、汽车文化节等展示展销活动,对本省生产的汽车开展促销活动可优先支持。
1.时 间: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
2.参与活动企业:省内重点限上汽车零售企业。
3.活动内容:对当季促销活动投入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汽车零售主体,根据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当季整体促销额同比增量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季度支持5家积极参与多彩贵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并成效显著的汽车零售主体。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20万元。
4.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安排300万元省级资金,对参与活动并成效显著的汽车零售主体按照促消费效果予以事后奖补。
5.奖励机制
季度 |
名次 |
最高奖励金额(万元) |
总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二季度(5月-7月) |
第1名至5名 |
20 |
300 |
|
第三季度(8月-10月) |
第1名至5名 |
20 | ||
第四季度(2022年11月-2023年1月) |
第1名至5名 |
20 |
(二)扩大家电消费。支持海信、海尔、国美、苏宁等省内重点家电生产零售企业,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教育折扣等让利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淘汰旧家电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
1.时 间: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
2.参与活动企业:省内重点限上家电零售企业。
3.活动内容:对当季促消费活动投入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家电零售主体,根据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当季整体促销额同比增量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季度支持3家积极参与多彩贵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并成效显著的家电零售主体。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10万元。
4.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安排120万元省级资金,对参与活动并成效显著的家电零售主体按照促消费效果予以事后奖补。
5.奖励机制
季度 |
名次 |
最高奖励金额 (万元) |
总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季度(2月-4月) |
第1名至第3名 |
10 |
120 |
|
第二季度(5月-7月) |
10 | |||
第三季度(8月-10月) |
10 | |||
第四季度(2022年11月-2023年1月) |
10 |
(三)扩大商超消费。支持全省城市商业综合体[城市商业综合体是指以区域性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在多彩贵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期间,围绕重点活动主题,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
1.时 间: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
2.参与活动企业:省内重点城市商业综合体。
3.活动内容:对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根据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当季整体销售额(含直营、联营)同比增量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季度支持5家积极参与多彩贵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并成效显著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奖励标准共三档,其中第一档1家,每档最高支持标准为30万元;其中第二档2家,每档最高支持标准为20万元;其中第三档2家,每档最高支持标准为10万元。
4.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安排270万元省级资金,对参与活动并成效显著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按照促消费效果予以事后奖补。
5.奖励机制
季度 |
名次 |
最高奖励金额 (万元) |
总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二季度(5月-7月) |
第1名 |
30 |
270 |
|
第2至3名 |
20 | |||
第4至5名 |
10 | |||
第三季度(8月-10月) |
第1名 |
30 | ||
第2至3名 |
20 | |||
第4至5名 |
10 | |||
第四季度(2022年11月-2023年1月) |
第1名 |
30 | ||
第2至3名 |
20 | |||
第4至5名 |
10 |
(四)黔菜促销活动。支持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组织省级夜间经济集聚区、美食街区;国家钻级酒家、生态黔菜示范店(体验店)举办黔菜美食促消费活动。
1.时 间: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
2.参与活动企业:省内重点销售平台。
3.活动内容:对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根据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当季整体促销额同比增量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季度支持3家积极参与多彩贵州促消费活动并成效显著的省级销售平台。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20万元。
4.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安排180万元省级资金,对参与活动并成效显著的省级销售平台按照促消费效果予以事后奖补。
5.奖励机制
季度 |
名次 |
最高奖励金额 (万元) |
总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二季度(5月-7月) |
第1名至第3名 |
20 |
180 |
|
第三季度(8月-10月) |
20 | |||
第四季度(2022年11月-2023年1月) |
20 |
(五)电商直播促销活动。支持电商平台、电商零售企业开展贵州特色农特产品、“贵州老字号”、酱香酒线上直播促消费活动。
1.时 间: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
2.参与活动企业:省内电商平台、电商零售企业。
3.活动内容:对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根据当季促消费投入金额、当季整体促销额同比增量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季度支持3家积极参与多彩贵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并成效显著的电商平台。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20万元。
4.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安排180万元省级资金,对参与活动并成效显著的电商平台按照促消费效果予以事后奖补。
5.奖励机制
季度 |
名次 |
最高奖励金额 (万元) |
总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二季度(5月-7月) |
第1名至第3名 |
20 |
180万 |
|
第三季度(8月-10月) |
20 | |||
第四季度(2022年11月-2023年1月) |
20 |
四、参与流程
汽车家电零售企业、城市商业综合体、省级销售平台、电商平台根据要求通过多彩宝报名参与活动(多彩宝联系人:杨进伟,),按季度上传本企业2021年同季度的当季财务报表。报名成功后,参与活动企业自行开展相应促消费活动。活动结束后,按季度上传当季活动方案、活动图片、当季财务报表等材料至多彩宝,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未提交上一季度相关资料视为放弃。多彩宝完成资料审核和汇总后(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前)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综合评比确定后进行奖补,总计奖励资金1050万元。
五、活动宣传
(一)政府宣传。由省商务厅统筹协调省内主流媒体开展统一、持续集中报道,同时协调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发送活动短信,在有关政府部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号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二)多彩宝宣传。本次活动所有宣传设计素材设计文稿均由多彩宝统一设计,多彩宝利用自有及合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对活动期间出现的舆情进行监控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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