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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二手车交易 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进我省汽车流通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拟开展贵州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620-7月20

二、申报主体

(一)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正常开展经营,并按照《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商务部行业编制SB/T11144-2015)(附件1)执行经营管理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国内国


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企业党建工作,做到应建尽建,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

四、申报流程

组织申报。市(州)商务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内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贵州省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评分表》(附件2)《贵州二手车经销示范企业评分表》(附件3)自评打分,并准备相关材料。

(三)审核报送。请各市(州)商务局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择优申报,于7月20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一份报送省商务厅,电子版另发邮箱。省商务厅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认定,并提出评审意见。对审核通过的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候选名单,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后认定。

、工作要求

(一)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县区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完成审核与推荐。于2023720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报送我们

各市(州)商务局要对照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指导企业高标准准备申报材料,严格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并督促按规定时限报送。各市州筛选出一批基础建设水平、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处于市州先进水平示范企业。

附件:1.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附件1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pdf.pdf

          2.贵州省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评分表

             

附件2贵州省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评分表.xlsx


3.贵州省二手车经销示范企业评分表

附件3贵州二手车经销示范企业评分表.xlsx


4.2023年申报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汇总表

附件4.2023年申报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汇总表.xlsx


                                2023615

(联系人:王婷电话:0851-88555703,邮箱:gzsw16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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