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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于2024年9月24-28日在广西南宁举办。为进一步加强黔桂两省间的经贸合作,更好的利用东博会等国家重要开放合作平台,推动我省企业加强国内外市场交流,积极融入东盟市场,我厅将统一组织企业参加此博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21届东博会基本情况

2024年是东博会“镶钻成冠”新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第六轮谈判取得积极进展的一年,在此背景下,举办第21届东博会意义重大。

本届东博会展览面积10.2万平方米,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服务贸易、先进技术、战略新兴、“魅力之城”六大专题。国内展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动各行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新设成长型创新企业、绿色低碳、数字技术、时尚精品、中国-东盟人文交流等展示类别,继续设置智能装备(智慧能源及电力、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绿色建材及智能家居、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展示内容;东盟及“一带一路”国际展区展示类别为食品及饮料、农产品、大宗商品、生活消费品、服务业产品等,新增东盟高新产品展区。

二、参展企业范围

针对东盟、RCEP国家和广西及周边市场特点,我厅拟重点组织新能源新材料、机电、轻工、生活消费等行业企业参展,同时展示我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成果。

三、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我厅将对贵州省展区进行特装布展,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

(二)人员费用。参展人员吃、住、行等与参展有关的费用由各参展企业自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第21届东博会实体展招商招展工作,参照我厅重点组展范围,组织符合东盟、RCEP市场需求的本地名优企业、特别是充分体现具有新质生产力、引领行业发展的“链主”、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参展。结合省展会工作实际,我厅拟组织10家企业参展,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以下名额推荐企业:贵阳、遵义各3家,其余市(州)各2家。我厅将在各地推荐的企业中择优选取参展企业。同时,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邀请辖区内流通型企业、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外贸进出口企业到会采购洽谈。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协助邀请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能、资源开发、绿色低碳、信息技术、金融服务、旅游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项目及企业参会,收集重点项目信息,推动本地区企业与东盟国家开展对外投资、招商引资以及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促进重大项目签约落地。

(三)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云上东博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组织辖区内加东博会实体展企业、有“走出去”意向的其他优势产业和名优企业、重点投融资项目参加线上展示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

(四)第21届东博会参展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采购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审核报名企业的《参展申请表》(附件1)、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表(附件2)、采购商信息表(附件3),督促各报名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确保报名参展的严肃性。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对推荐报名参展企业严格把关,确保参展企业是贵州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展人员是参展企业合同制员工;参展展品符合大会组委会规定。加强参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禁在东博会上展览展示假冒伪劣产品。

(四)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请于7月23日前将本辖区内推荐参展企业的《参展申请表》、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简介、产品图片资料等材料通过政务外网快传或事务报送省商务厅国贸处;于8月29日前将辖区内采购商信息表、投资商参会报名表(附件4)、项目业主参会报名表(附件5)等通过政务外网快传或事务报送省商务厅国贸处。

(五)我厅将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企业进行逐一审核和筛选,并及时反馈筛选情况。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向推荐报名企业通报我厅筛选情况,并督促已获准参展企业和采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企业通过审核后又无故不参展参会的现象。

五、证件办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薇

电话:0851-88587537

附件:

附件1:第21届东博会参展申请表.docx

附件2:第21届东博会参展企业和商品信息表.xls

附件3:第21届东博会贵州省采购商信息表.xlsx

附件4:第21届东博会投资商参会报名表.wps

附件5:第21届东博会项目业主参会报名表.wps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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