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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贵州省支持批零住餐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关于废止《贵州省支持批零住餐总部

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各市州商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要求,省商务厅对有关文件进行清理,经省商务厅厅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废止《贵州省支持批零住餐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黔商发〔2022〕28号)。

该文件自2024年10月17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相关工作实施依据。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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