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商务厅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自2016年以来,省商务厅部分驻境外商务代表处因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不参加认定及考评、优化调整布局等,先后取消部分驻境外商务代表处资格。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将贵州省商务厅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取消资格的驻境外商务代表处名单
1.贵州驻瑞士商务代表处,申报主体为瑞士欧中企业会,设立时间为2017年1月,取消时间为2019年8月;
2.贵州驻意大利商务代表处,申报主体为浙江美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为2017年5月,取消时间为2019年8月;
3.贵州省商务厅驻俄罗斯商务代表处,申报主体为贵州奥列佳跨境商贸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为2019年8月,取消时间为2021年11月;
4.贵州省商务厅驻美国商务代表处,申报主体为贵州美商贸易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为2019年8月,取消时间为2021年11月;
5.贵州省商务厅驻印度商务代表处,申报主体为贵州海上丝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为2019年8月,取消时间为2021年11月;
6.贵州省商务厅驻柬埔寨商务代表处,申报主体为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为2019年8月,取消时间为2022年8月。
二、具体要求
1.上述已取消资格的驻境外商务代表处,严禁开展驻境外商务代表处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2.上述已取消资格的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的牌匾作废,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继续使用。相关代表处应在发布之日起60日内将原有的牌匾交回贵州省商务厅外经处,如无法交回,应书面说明情况。对于未按要求交回牌匾或继续违规使用牌匾的单位或个人,贵州省商务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贵州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章荃,联系电话:0851-8855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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