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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5年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线下参与商户的公告

各市(州)商务局,电动自行车销售相关商户:

根据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安排,现就组织参与线下核销商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主体

自愿参与2025年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贵州省内商户。

二、报名时间

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

三、参与商户资格条件

(一)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二)通过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登记经销企业备案,能为消费者现场办理电动自行车销户、上牌、提前录入销售产品信息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销售企业及其门店应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应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四)参与销售企业及其门店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 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五)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六)参与销售企业及其门店负责收集、登记、核对报废电动自行车车主和车辆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车辆的完整性(电池、电机、轮胎等不缺失),并根据已经确定的车型标准对车辆进行核对并分类存放。参与销售企业及其门店须每日提交当日需清运车辆清单至官方报废服务平台,由回收拆解点响应需求并完成清运,做到日清日结。

(七)参与销售企业及其门店禁止打刻车架钢印号或修改车辆、车主信息等,禁止拆解、更换报废电动自行车的配件,如有此情况发生,将扣除相应拆解和更换的残值,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产生违法行为和严重后果的将向相关部门上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活动报名方式

(一)需提供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头照1张、实际经营场所照1张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商户统一通过一码贵州APP线上报名,由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初审,若在该系统无备案信息,请自行到当地车管所进行备案申请。

2.通过省公安厅交管局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登记经销企业备案后,一码贵州为商户办理专用收款码后即可参与活动,活动期间内每月新增商户报名受理时间为当月1日至20日。并于每月30日在一码贵州APP内发布参与活动商家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活动参与商户的宣传工作,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商家按流程完成报名工作;

(二)经审核入选的商家,须与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平台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商家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四)因参与商家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商家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制定账户。

(五)参与商家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活动开展平台提出书面申请,报活动平台确认并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商家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省商务厅将成立审查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查,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商户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附件1: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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