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商务厅关于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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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复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161号)要求,我厅立即对相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没有发现其中有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
特此函复。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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