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期绩效评价的采购公示



省商务厅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期绩效评价采购公示


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期绩效评价。若有意向,请按以下要求在公示期间内反馈响应文件,公示时间2023128-1218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期绩效评价

二、项目内容

1.按照商务部相关工作要求,协助我省修订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相关要求,实地核查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县域商业建设资金支持的2市(州)17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情况,逐市、县反馈存在问题清单,提出改进和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举措和建议,出具中期绩效评价报告,科学精准、完整客观反映各相关市、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情况和成效。

三、采购方式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采购人综合参考报价、供应商资质和服务能力确定供应商。

四、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一)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万元。

(二)合同签订后拨付约定金额的70%,剩余30%在供应商提供成果并经验收后拨付。

五、报名方式

将响应文件和询价表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于20231218日前,报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省商务厅1606办公室。

六、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和报价函(正式盖章件)

本次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具备开展相关服务的专业能力,以及类似服务案例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签署履约承诺。报价函须写明单价,该单价包含开展该项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1. 工作报告要求

1.所提交的报告应在逐项目实地核实基础上编制,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2.按规定时间提交工作报告

(三)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反馈时间及要求

响应文件三份请于2023121817:00前送至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161606室(联系人:陈恒希,电话15772320218)。





2023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