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实地审查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升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要求,我厅将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立项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查范围
实地核查、分析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工作程序、资金管理等情况,对通过预审的项目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位财务和项目执行能力、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等。
二、审查方式
通过案卷研究、资料收集、调研座谈、实地核查等形式实施。
三、审查内容
(一)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是否与万村千乡、电商示范县等项目或其他相关部门同类项目重复;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请、遴选、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工作程序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
(二)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工作进度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且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三)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资金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有效,专项资金带动效用预估等。
(四)项目管理。工作程序规范性,市州商务局关于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的工作情况,县市区商务局项目工作方案、项目遴选、决策过程等工作程序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县市区商务局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行程安排
市州 |
时间 |
行程安排及项目数 |
铜仁市 |
4月16日 |
松桃县(3) |
黔南州 |
4月22日 |
贵定县(1)独山县(2) |
黔东南州 |
4月23日—4月25日 |
从江县(1)锦屏县(2)天柱县(3)岑巩县(3)施秉县(1) |
遵义市 |
4月26日 |
余庆县(2) |
遵义市 |
4月28日—4月30日 |
务川县(3)桐梓县(2)赤水市(3) |
毕节市 |
5月6日—5月7日 |
赫章县(4)威宁县(2)纳雍县(1) |
安顺市 |
5月8日—5月10日 |
普定县(5)镇宁县(4)关岭县(6) |
黔西南州 |
5月11日 |
册亨县(1)望谟县(1) |
五、人员安排
组 长:戴敬群 省商务厅市建处一级主任科员
组 员:沙松涛 第三方评审专家
丁 涌 第三方评审专家
戴 磊 第三方评审专家
吴 霜 省商务厅市建处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 请各市(州)商务局指导企业按照专家初评要求完善项目资料,并提前准备3份盖章版纸质申报资料、1份盖章版电子申报资料以备现场质询、答辩;
(二) 为提高调研效率,请各市(州)商务局提前安排市(州)审查行程,提前安排好能够使用投影的会议室供现场审查,并提前做好企业质询时间安排,每家企业质询时间约30分钟;
(三) 请各市(州)商务局联系各项目单位安排至少一名熟悉项目情况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到会议现场参加审查质询,若因项目单位人员不熟悉项目情况影响审查效果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 请项目单位提前准备审查前一周内项目实景照片及现场视频(图片需附时间水印),以备审查人员现场审核项目成熟度等相关情况;
(五) 项目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将根据现场质询情况,选择性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考察或现场视频连线审查,请各市(州)商务局联系项目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六) 若现场审查仍有需要完善项目资料的,请各市(州)商务局于2024年6月1日前将再次完善的项目申报盖章纸质版资料1份、盖章电子版资料1份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建处;
(七)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
附件:1.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立项审查项目清单
2.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审查质询清单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吴霜,联系方式:191851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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