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建设的工作提示


各市(州)商务局:

近期,在市、县遴选推荐基础上,省商务厅会同第三方对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开展立项审查经厅党组会研究同意,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原则同意纳雍县三级物流体系改造提升项目等27个项目立项(清单详见附件)为加快推进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高质量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146号)有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及全周期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加强项目建设调度

(一)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对推荐纳入拟支持项目清单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编制项目推进计划,并征求同级要素保障部门对涉及项目的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确保项目建设按期推进。


(二)落实领衔推进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领导领衔服务推进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调研深入项目建设一线,通过调研走访、听取汇报、现场办公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困难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

(三)强化项目精准调度。按照“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的要求,主要调度已纳入拟支持项目清单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形象进度情况、项目开完工情况、财政预算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并及时在商务部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及贵州省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填报。信息填报情况纳入县域商业建设绩效评估及考核内容。

二、健全日常监督检查

(一)省级建立定期抽查机制。省商务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每季抽查县(市、区),突出检查县域商业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实物工作量、绩效实现、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及使用等情况,每次抽查当年资金支持市、县的比例不低于50%,全年实现资金支持市、县及项目抽查全覆盖。抽查情况反馈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突出重大问题和典型经验,通报全省商务主管部门。

(二)市级建立定期普查机制。市、州商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每月实地检查50%当年资金支持的县(市、区),全年实现资金支持的县(市、区)及项目检查全覆盖,突出检查县域商业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实物工作量、绩效实现、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及使用等情况,着重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

(三)县级建立工作台账。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台账,每月实地、逐一检查项目推进情况,突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中央服务业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相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审批程序,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商务部县域商业信息系统填报。建立资金动态管控机制,会商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20241230日前,资金进度不低于30%2025331日前,资金进度不低于50%20251215日前,资金进度达到100%。同时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及《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对中央资金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依规做好资产整合、处置和盘活。

附件: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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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戴敬群;联系方式:88505735)  

附件: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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