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内贸流通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商贸特色步行街创建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51304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4-01 16:45:00
文  号: 黔商发〔2019〕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商贸特色步行街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我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展省级商贸特色步行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2019年全省示范创建10条省级商贸特色步行街,其中贵阳创建2条,其他市(州)各创建1条条件适宜的市(州),可分级培育一批市(州)级商贸特色步行街。

二、创建内容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和发展潜力的步行街进行改造提升。

(一)规划引领组织实施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在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的地区,以带状街道建筑形式为主体、沿街两边设点,建设长500米以上的综合型步行街或300米以上的专业型步行街,并制定推进特色步行街改造提升具体实施方案,确立发展目标和计划进度,确保商贸特色步行街区建设布局合理、有序发展。

(二)优化步行街业态结构。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把握特定客群需求,加快调整步行街业态结构,逐步从同质化、低端化、单一化向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综合型步行街要完善购物、娱乐、旅游、商务、文化、休闲等多种功能,发挥聚集作用,形成规模效应;专业型步行街要坚持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方向,围绕主营行业,强化专业优势,做大做强专业市场。在街区内形成浓厚的商业氛围,每年统一举办购物节、美食节、大型展览、民俗节等特色主题活动。

(三)提升步行街品牌集聚度。引导街区内企业探索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当地特色品牌、老字号品牌,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和品牌资源的商业运营主体大力发展品牌旗舰店、体验店、主题店和高端定制等新型业态,聚集一定规模国内外较为知名的一二线品牌,提高街区品牌集聚度,满足消费者对购物及服务性消费的综合需要

(四)完善步行街配套设施。完善步行街的景观、标识橱窗灯饰、人文景观、交通等设施;加强街区整体环境建设,各设施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设置垃圾箱和公共厕所,其中:每50米至少设有1处垃圾箱300米至少设有1处公共厕所;配备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有无障碍设施,有与经营规模相配套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区域地图、信息说明、方向指示等功能完整、设置清晰的标识导示系统;在街区内设有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消费安全设施;提升信息化改造,构建步行街智慧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街区。

(五)创新步行街管理机制。所在地政府支持,有相应管理机构负责对街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与绿化、公共秩序与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商业经营设施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建立专业、独立的步行街管理机构,做到权责统一、服务到位、管理到位、监管到位。支持建立街区商会、经营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强化步行街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反馈高效,处理率达到100%,提升步行街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是商贸特色步行街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对创建商贸特色步行街工作实施统一规划和领导,加强同住建、财政、公安、交通、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对商特色步行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资金筹措途径,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争取各方面的财力支持。

(三)加强跟踪管理。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特色步行街建设的动态跟踪管理,对步行街建设情况、开展的活动、亮点工作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每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并2019年6月30日将按创建内容建设的商贸特色步行街(包括名称、地址和街区类型)报省商务厅。

     (联系朱燕红,电话:88555458,邮箱:2449563104@qq.com


                                                                                    2019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