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51305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4-04 10:50:00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商务厅关于抓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 改造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
省商务厅关于抓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
改造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近期,省委巡视组对全省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行了巡视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改造台账与实际改造情况不符、改造资料留存不全、改造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就抓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问题整改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部分商务主管部门将此项工作当做一般工作对待,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具体,检查督促流于形式,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与环保、安监等部门沟通协作不够经常,相关信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二)业务标准不熟。部分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186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7〕307号)精神学习领会不够,不熟悉具体职责和改造流程,不清楚改造方式和技术要求。
(三)督促推进不力。部分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运用审批备案、年检审核、限期整改、关停和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许等手段不力,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滞后。
(四)工作作风不实。从巡视抽查的情况看,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统计数据错乱的情况,有的将不需要改造的站(点)列入改造计划。
二、整改措施
(一)切实摸清底数。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摸底,认真核实情况,拉出改造清单,建立改造台账,并据实科学制定、调整改造计划,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实地核准各县区上报的清单、台账和改造计划,并报省商务厅备案。省商务厅将到各市(州)抽查核实。
(二)规范改造流程。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7]307号)规定的改造流程执行。
对于地下油罐建设罐容不变、位置不变、功能不变的加油站防渗改造,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对于油罐位置调整、罐容增加的加油站防渗改造,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先予以备案许可,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三)规范档案留存。加油站防渗改造档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加油站各留存一份,包括:商务主管部门改(扩)建批复文件、安评意见、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施工方案、施工设计图、罐体提供方资质、竣工验收图、商务或安监部门验收意见书等资料。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务于每月25日前报当月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务必确保数据真实。
(五)定期检查调度。省商务厅每季度对各市(州)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进行抽查,并于季度末召开调度会通报整改情况。
(六)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强化督促检查,对未落实防渗措施的新增加油站,不予验收发证;对未按照计划完成改造的加油站,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关停,并限期整改;对限期拒不整改的加油站,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
(七)严格检查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虚报整改数据的单位,暂停办理当地成品油行政许可业务,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2019年4月15日前,上报加油站防渗改造调查摸底清单、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清单、2018年度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清单、2019年度改造计划清单。
联 系 人:陈浩智胡仕华
联系电话:0851-8855565888555657(传真)
电子邮箱:289997380@qq.com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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