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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商贸领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 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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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51305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5-31 16:29:00
文  号: 黔商发〔2019〕4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商贸领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 活动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商贸领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

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31号)要求,为抓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商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推动行业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防止商贸领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积极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传授安全技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时机,邀请专家专题解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研讨交流,总结推广抓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省内各主要成品油经营企业组织专家到库、站(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精准指导一线站(点)管控风险、排除隐患。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大力配合、积极参加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组织辖区内重点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成品油油库、加油站,参观生产过程、装备设备,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交流的桥梁。

3.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督促辖区商贸领域重点企业通过省应急厅门户网站“科普知识”专栏相关“双控”体系工作内容的教学视频,提高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能力。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的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的征集遴选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和“抖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

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成品油、车用天然气等行业领域及汛期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完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建设,优化应急预案。督促、指导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贵州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结合商贸领域特点,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紧盯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考核巡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以及成品油库、加油(气)站安全专项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曝光问题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企业。

2.开展“责任落实专题行”活动。省商务厅结合成品油库、加油(气)站安全专项监管执法工作交叉检查时机,对各市(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曝光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企业,推动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责任落实专题行”活动,推动商贸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到库站、到班组、到岗位、到人员。

3.开展成品油库、加油(气)站安全专项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成品油油库、加油(气)站安全专项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9〕28号)要求,扎实开展安全专项监管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形成执法震慑,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市(州)、贵安新区安全专项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及台账请于2019年6月15日之前报送。

4.开展“企业岗位达标专题行”活动。通过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岗位达标的落实,通过岗位达标,大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夯实安全基础。

5.开展“网上安全万里行”活动。畅通举报途径,用好“12350”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专栏,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6.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按照《贵州省商务厅等13单位关于印发<贵州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强化整治成效。尤其是对于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的窝点和流动罐车,各单位务必深刻认识其巨大危害和重大危安隐患,周密筹划、稳妥组织整治行动,防止造成次生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各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厅领导任主任,厅属各单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9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组织委员会,统筹指导各项活动开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地区实际细化方案,加大统筹力度,做到与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报道。各地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闻宣传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此项工作已纳入省安委办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省商务厅将结合相关工作,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各地要加大督促调度力度,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四)加强信息调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整理、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信息,请于6月1日前上报联络员。6月起每周五12: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信息,7月6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 活动的通知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陈杰 胡仕华,联系方式/传真:0851-88555658  88555657)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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