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关于拟认定贵州永惠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77048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11-05 16:29:4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拟认定贵州永惠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公示 |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有关规定,我厅经审核企业申请材料和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拟认定黔南州贵州永惠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情况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企业相关资料可到省商务厅1604室查询。
2021年11月5日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0851-88592781 传真:0851-8866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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