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226729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8-11 09:32:1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
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商务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省商务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通过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厅相关处室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有关意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的要求,坚持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在2019年省商务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基础上及时调整涉及本处室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于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厅法规处汇总,经厅领导同意后一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权责清单是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各处室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清单之内的权力事项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不能擅自设权扩权。
三、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5号)要求,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处室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按程序开展动态调整。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处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或取消的事项,要于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各相关处室要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部署安排,把增强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便利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各市(州)商务局要相应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并指导县级商务部门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
附件:
(联系人:孔祥兰,电话:88555428)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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