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90646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10-27 16:52:1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
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现将《省商务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省商务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2年版)》通过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厅相关处室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有关意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的要求,坚持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在2021年省商务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基础上及时调整涉及本处室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于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厅法规处汇总,经厅领导同意后一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权责清单是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各处室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严格实施权责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实施或以备案、规划、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
施行政许可。
三、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各相关处室要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按程序开展动态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应当严格与权责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权责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处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清单内事项的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许可事项实施层级有变化的,要及时与市(州)商务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确保清单实施工作顺畅。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各相关处室要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部署安排,把增强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便利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各市(州)商务局要相应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并指导县级商务部门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市、县两级权责清单于2022年11月前完成编制和公布。
附件:1附件1:省商务厅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docx
2022年10月27日
(联系人:孔祥兰,电话:8855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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