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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陈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开放推进铜仁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口岸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已纳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贵州省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规划。按照省政府关于《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的请示》的批示,2017年3月1日省商务厅总经济师黄筑筠同志带领省口岸办、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相关人员对铜仁凤凰机场专题调研。据调研了解,铜仁凤凰机场国际厅部分总面积仅有6000㎡左右,使用面积较小,通道狭窄,均不能满足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对出入境流程中设施设备的安装所需要的面积,与正式开放口岸标准有较大差距。建议铜仁凤凰机场进一步完善国际厅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满足国家正式开放航空口岸的验收要求。此外,为加快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列入国家年度审理计划,省商务厅已按省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筹备相关申报工作。
依据《口岸开放和扩大开放的审批程序》规定,一类口岸的开放必须纳入国家和省的五年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进行口岸建设和开放。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正在大力争取铜仁等口岸的规划建设,若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的开放建议能纳入国家年度审理计划,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的建设及开放。另外,按照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对列入国家口岸发展规划拟新设立的航空口岸开放项目,地方政府要积极培育市场,在符合有关条件并满足口岸查验部门必要的执法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程序申请临时开放,待客货运量达到口岸最低客货运量标准的50%后再按程序申请列入口岸开放年度审理计划”,若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申报正式开放未能得到批准,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将积极支持其申报临时对外开放。此外,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据铜仁机场口岸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并争取省财政厅的支持,将铜仁机场开通的国际及港澳台航线纳入省级航班航线财政补贴范畴,并配合争取相关航空公司的支持,开通铜仁机场至国际及港澳台的航线航班。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