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680436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2-10-11 16:26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现就《省商务厅 省投资促进局关于支持毕节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推动毕节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围绕支持毕节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把毕节市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目标
推动毕节市在全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发展中走前列。2022年,毕节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6亿元以上,增速达50%以上;引进优强企业200家,新增产业到位资金500亿元。到2025年,毕节市开放型经济实现“总量翻番、结构优化、质量提升”。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含五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主要从开放通道平台建设、开放经济发展、对内对外招商、开放人才队伍建设及营商环境提升等方面,支持毕节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开放通道平台建设。主要从建设北上长江通道、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支持经开区提档升级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是支持实施外贸倍增行动。主要从培育外贸市场主体、打造特色出口商品基地、发展外贸新业态、拓展国际外贸市场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是支持扩大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主要从推动产业大招商区际互助合作、开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招商、支持毕节开展外资招引、加大对外投资合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四是支持开放型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从加强开放型经济业务培训、加强开放型人才培养、加强“下沉式”指导服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支持。
五是支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要从打造“贵人服务·毕须办”品牌、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提升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水平等方面提供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运行调度等方面,抓好支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