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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8 19:30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关职能等信息公开。机构职能调整后,在商务厅门户网站组织机构栏目及时更新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2.规划及政策信息公开。公开发布《贵州省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支持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有关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省商务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差异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州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加油站规划布点》等商务领域政策文件及规划文件信息共9条。

3.统计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开贵州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贵州生活必需品价格相关统计数据共83条。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9年贵州省商务厅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贵州省商务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

5.商务信息公开。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商务厅文件”等栏目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体系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夏秋决战行动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冷链物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省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关于赴广州举办2019年贵州蔬菜粤港澳大湾区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等通知方案,围绕扶贫、贵州绿色农产品促销工作、电商、冷链物流建设等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共100余条。

6.成品油安全信息公开。公开发布《省商务厅关于抓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成品油油库、加油(气)站安全专项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问题进行整改、全省成品油油库、加油(气)站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二)依申请公开。贯彻落实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均按时办结,其中,申请人主动要求撤销申请数量为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为5件,所受理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目前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通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重新修订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了审查程序和分级责任。二是为了便于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优化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在“重点领域”设置“内贸流通”“开放型经济”两类栏目,涵盖我厅所有职能处室业务内容。

(四)平台建设。一是建强门户网站。积极参与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省商务厅门户网站现已完成迁移,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7.0平台,门户网站日均点击量为3168次,总点击量达1156366次。二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定期推送相关信息,在微博发布信息650条,微信公号发布信息650条。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今年在《贵州日报》纸质媒体开设全篇专版3次,在各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共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处室年度二级目标绩效考核。二是修订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值班、舆情收集研判与回应等相关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三是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网络舆情等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四是按照要求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我厅各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认识不清,主动公开意愿与公众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公开的互动回应性较差,存在不及时公开、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存在职能交叉、重叠时偶尔会出现推诿现象。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有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已不适应现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实际操作性和规范性。三是需进一步强化人员保障。各处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固定专业的工作人员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延续性、稳定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以下改进工作。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的通知》,制定我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明确各部门责任主体,规范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公开对象等内容,要求各部门根据明确的责任分工履行公开职责。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实际工作情况,重新修定了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舆情收集研判与回应制度,确定办理流程,规范了我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保障。明确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维护本处室政府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并组织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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