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20条和21条,结合职能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7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公开62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402条,开设专栏专题11个,网站总访问量达664667次。一是公开政策及规划信息。在“政策文件”栏目公开发布《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方案》(黔府发〔2020〕7号)等4件政策文件,在“规划计划”栏目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特色食品超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公开机关职能信息。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领导之窗”“机构概况”栏目及时公开厅机关领导班子及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各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公开统计信息。在“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统计数据”栏目公开贵州生产资料市场、贵州生活必需品价格相关统计信息77条,公开进出口相关信息8条。四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主动公开我厅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许可和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对外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直销经营许可初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等流程图。五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在“财政资金”栏目公开贵州省商务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贵州省商务厅预算及“三公”经费、贵州省商务厅2019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整改情况等信息。六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在“重点领域信息”栏目,集中公开涉及我厅外贸、外资、外经、口岸建设、开发区、促销费、电商扶贫、家政扶贫、农产品产销对接等商务领域相关信息。七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在厅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全年公开23件。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及时修订我厅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指导各处(室)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指导与督促从受理贯穿到办毕归档,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我厅今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按时办结。其中,自然人为申请主体的9件,企业为申请主体的2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为商务领域相关数据、文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为1件,所受理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通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度保障常态化。为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制定了《关于印发贵州省商务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修订完善了《省商务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行)》,确立我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定职定责,建立清单规范管理,明确信息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信息保障处室、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等要素,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二是信息发布规范化。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工作通知等方式,提醒各部门按照我厅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三是政务公开精准化。在厅门户网站上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结合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一一设置组织机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惠民政策明白卡、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依申请公开、政民互动等栏目纳入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四)平台建设。一是优化门户网站。为加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功能建设,不断优化厅门户网站设置,提高服务群众便利性,今年厅门户网站全面改版上线,并依据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发布信息进行分类,调整优化了厅门户网站栏目,将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相应栏目对应公开。认真梳理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常见问题,完成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建设,避免群众对相同问题反复提问,提高群众查阅信息的便捷性。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将2019年至202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录入栏目,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实效。二是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定期推送商务信息,微博发布信息1105条,微信公号发布信息1105条,未发生重大失误或差错。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在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媒体发布贵州“抗疫”期间我省物质保供情况,以及稳外贸、促销费、服务贸易、“黔货出山”“产销对接”等相关工作情况,解读政策,主动发出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在贵州日报、新华网、天眼新闻等各大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500余条。四是增强政民互动能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办理公众在厅门户网站政务信箱留言,全年回复网民留言143条,回应群众在外贸外资、对外投资、促进消费、现货交易、成品油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增进群众众对政商务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主要领导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联络员建设。建立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沟通联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对联络员的指导督促,形成纵向沟通、横向联动的联络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明确全年工作重点,落实任务要求,提高厅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制定《2020年省商务厅政务公开专项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处室年度二级目标绩效考核,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采取平时抽查、季度通报、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方评估并行督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政务公开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1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1 |
2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4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9 |
1064.1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2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学习仍需加强。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深入的理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存在认识盲区,认为工作中产生的很多信息都不宜公开,导致仍然存在公开不及时、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公开工作与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未严格按照《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要求,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存在应解读未解读的情况。三是信息公开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还要提升。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理解不同,虽然制定了我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但是对公开内容的把握上存在差异;有的部门文件公开晚于印发之日10个工作日以上,信息发布滞后;有的部门信息公开的格式不规范、不完整。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厅下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分层次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全厅干部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另外,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任务和新要求,不定期专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举行专题学习培训,全方位提升了全厅的公开意识、公开能力、公开实效。二是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我厅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起草、同审批、同公开,做到制定一件,公开一件,切实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三是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直接体现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落实效果,我厅将不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提高网上办事服务和政民互动便民体验,加强新媒体平台应用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提高重点领域栏目信息的含金量、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处理情况,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我厅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二是因我省未设立集中采购机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我厅主要采取委托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竞价系统或自行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本报告第二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数量、采购金额”统计口径为部门决算报告中政府采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