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贵州省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与贵州省商务厅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9日
联系人:贵州省商务厅运行处陈杰
联系电话:0851-88592930
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额度
按照财政预算,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省对下资金,共450万元。
二、各市(州)资金分配情况
贵阳市:93万元,毕节市:69万元,遵义市:64万元,黔南州:47万元,黔东南州:41万元,铜仁市:24万元,安顺市:38万元,六盘水市:34万元,黔西南州:37万元,贵安新区:3万元。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支持市(州)、县(区)商务部门用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报废机动车拆解、成品油流通、燃气餐饮企业、住宿业(含民宿农家乐)、农批(贸)市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等重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聘请专家授课、专家指导等方式。培训形式包括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综合培训、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等。
(二)支持市(州)、县(区)商务部门用于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报废机动车拆解、成品油流通、燃气餐饮企业、住宿业(含民宿农家乐)、农批(贸)市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包括每年商务部门组织大型综合应急演练、企业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防汛、抗旱、雷电以及低温凝冻等极端天气专项应急演练。
(三)支持市(州)、县(区)商务部门用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报废机动车拆解、成品油流通、燃气餐饮企业、住宿业(含民宿农家乐)、农批(贸)市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等重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含聘请相关专家、租赁车辆、购买执法设备费用),包括每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
(四)支持市(州)、县(区)商务部门用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报废机动车拆解、成品油流通、燃气餐饮企业、住宿业(含民宿农家乐)、农批(贸)市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等安全生产宣传,投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普及、安全事故危害普及、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
四、资金管理和进度安排
本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市(州)商务局负责管理、统筹使用,并向省商务厅报送资金使用方案。省财政资金下拨后,各市(州)商务局使用进度第二季度要达到60%以上,三季度要达到90%以上,于12月初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全部使用完,并在2025年12月30日前上报全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报告等。
附件:2025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 | |
2025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
地区 |
合计 |
贵阳市 |
93.00 |
遵义市 |
64.00 |
毕节市 |
69.00 |
安顺市 |
38.00 |
六盘水市 |
34.00 |
铜仁市 |
24.00 |
黔南州 |
47.00 |
黔东南州 |
41.00 |
黔西南州 |
37.00 |
贵安新区 |
3.00 |
合计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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