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贵州省交易团参展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会字〔2026〕2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贵州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基于企业自愿申请及往届参展情况,结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经研究,现将第139届广交会贵州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广交会贵州省交易团秘书处(贵州省商务厅国贸处)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电话、邮件应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电 话:0851-88665164
邮 箱:774218118@qq.com
附件:第139届广交会贵州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pdf
广交会贵州省交易团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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