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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12号建议的答复
谢承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盘县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区须国家十部委联合审批并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条件要求较高。“十三五”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快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发展,积极向省政府申请制定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建设和发展,科学统筹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安综合保税区的协同发展,积极申请设立遵义综合保税区。从我省的贸易情况看,已不宜再新增申请综合保税区。另外,在《关于印发《贵州省保税物流中心(B型)布局规划(2016-2020)》的通知》(黔商发〔2016〕184号)中明确提出了在六盘水市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并已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
关于您提出的在盘县申请设立综保区的建议,建议请盘县人民政府会同六盘水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就盘县设立综合保税区的需求、条件进行认真研究,可以考虑先从设立保税仓做起,若盘县确因发展需要申报综合保税区,我厅将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工作的关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