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斯清代表:
您提出的《依托RCEP构建贵州新发展格局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贵州经济发展质效持续向好、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外贸进出口总体呈现量质提升的良好态势。RCEP即将生效实施,对贵州来说,机遇大于挑战。
一、关于抢抓新经济发展机遇,经济再上新台阶的建议
(一)RCEP给贵州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从贸易规模看,2015年-2020年,我省对RCEP国家进出口额135.4亿美元。其中,出口100.5亿美元,进口34.9亿美元,总体占我省贸易比重1/4以上,仅次于香港成为我省第二大贸易合作伙伴。尽管2020年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全球贸易大幅动荡,我省与RCEP国家进出口贸易额达21.4亿美元,同比增长21.3%,仍然实现逆势上扬。表明双方在产业结构与贸易发展上存在广泛的互补性,仍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空间。
从出口商品看,主要以化肥、白酒、轮胎、塑料制品、磷酸钙、磷灰石、集成电路、电气设备及装置零件、铝制品、杂项制品等资源和劳动密集型及低附加值产品为主。总体看,我省资源性产品出口已逐步实现从低附加值粗加工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变,由初级产品主导向中间品及制成品升级,与发达经济体出口商品结构形成互补但与东盟存在同质化竞争。
从进口商品看,主要以铁矿石、桐油、机器零件、家具、医疗设备、无线电装置、自动贴片机、电感器、液晶显示板、集成电路、印刷机、计算机部件、葡萄酒、奶粉等资源性和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总体看,双方在进口方面互相性较强,我省在资源品进口上存在路径依赖。
(二)抢抓RCEP机遇的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建立融入RCEP区域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实施“管家式”及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成立专班,聚焦推进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RCEP政策体系及服务直达基层和直达企业。二是探索实施“外贸+”人才综合保障工程,创造条件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培育打造一支宣传推介RCEP政策体系“种子师”队伍,推进实施商务部及我厅牵办的各类培训培养计划。三是加强中介组织和智力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贸促机构、境外贵州商务代表处等在RCEP区域贸易促进、信息交流、标准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应对摩擦等方面作用,构建推进贸易发展协调运行机制。四是建立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RCEP市场法律法规、准入政策、技术法规、信息收发等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服务体系。五是加强学习培训。1月18日,组织全省相关单位参加商务部RCEP线上专题培训班。3月22日-23日组织全省相关单位、企业和厅有关领导、处室参加商务部RCEP第二次线上专题培训班。4月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省商务厅举办贵州省省RCEP专题培训班,旨在进一步了解RCEP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办法,充分把握RCEP带来的发展机遇,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开放为贵州下一个“黄金十年”开好局、起好步。
(三)积极申报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9年,我省启动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我省申报建设自贸试验区工作,组织省商务厅在深入调研、吸收外省经验做法、咨询商务部研究院专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2020年4月27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方案》。2020年6月9日,省委常委会第14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并上报国务院。
根据常委会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2020年6、7月,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率队赴上海、海南实地考察学习,季泓厅长率起草组赴浙江自贸试验区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学习成果多次修改完善《方案》。2020年8月中旬,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请示》(黔府呈〔2020〕24号)。2020年8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转商务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2020年9月7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率省商务厅、贵阳海关主要负责人分别到商务部、海关总署汇报对接贵州申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工作,争取支持。2020年11月13日,钟山部长在贵州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期间,省领导作了有关情况汇报。
今年4月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率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负责同志到商务部、海关总署汇报对接。据了解,周边兄弟省市成功获批的关键是其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赴京跟中央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商务部只是个办理机构,没有决策权,待中央领导批示后商务部才启动相关工作。下步将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进一步加大向中央领导汇报力度,争取早日获批建设。
(四)下步用好RCEP机遇扩大经贸合作规模的举措
1.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一是充分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有利条件,加大提升与东盟互联互通水平;充分发挥广交会、进口博览会、南亚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作用,加大与东盟商协会及企业对接洽谈力度,进一步扩大双方贸易合作领域。二是契合我省与东盟产业差异性与同质性特点,发挥好我省化肥、轮胎、白酒、磷化、茶叶等资源性产品和集成电路、手机、挖掘机、吉他、家器具等机电、轻工产品“质优价廉”优势,巩固拓展东盟出口市场规模。三是发挥我省在水利、电力、桥梁、磷化工建设等优势,鼓励我省企业到东盟投资建厂和承揽工程项目。
2.加强与日本经贸合作。一是深度契合日本高消费需求,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在继续加大化工、烟酒、纺服等资源性及轻工产品出口规模基础上,渐进增加中高端、知识密集型产品出口,推动双方由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转变。二是制定实施《贵州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服务目录》,鼓励企业扩大从日本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新型材料等规模,助推我省产业升级发展,发挥进口对贸易结构调整作用。三是从日本引进一批高能级产业转移项目,大力发展制造、运输、信息服务等产业,将我省打造成为连接国内和东南亚产业链的枢纽中心,推动引资与扩大贸易融合发展。
3.加强与韩国经贸合作。一是用好双方产业互补优势,继续保持我省在化肥、烟酒及化工等贸易优势,推动机电、化工企业寻找韩国贸易合作伙伴,逐步扩大矿产品、木制品、机电、音像产品等中低端产品出口规模。二是充分利用进口博览会等平台,组织我省工业类企业与韩国企业开展对接洽谈,积极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动提升进口规模,助推产业升级。三是利用好我省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加快从韩国引进一批电子类加工贸易产业项目落地,推动引资与扩大贸易融合发展。
4.加强与澳大利亚经贸合作。一是充分发挥广交会等展会平台功能,继续支持我省化工、轻工企业寻找澳大利亚贸易合作伙伴,继续扩大化肥、轮胎、白酒等出口规模。二是继续扩大对澳大利亚铁矿石、炼焦煤等进口规模,着力解决我省工业原料短缺问题,加快钢铁冶炼产业链发展;扩大自澳进口农产品、畜品种等优质产品,不断提升我省消费品质和规模。
5.加强与新西兰经贸合作。一是充分发挥广交会等展会平台功能,继续支持我省化工、轻工企业寻找新西兰贸易合作伙伴,继续扩大化肥、轮胎、烤烟等出口规模。二是充分利用进口博览会等平台,加大双方贸易洽谈对接力度,积极加大奶粉、葡萄酒、奶油、黄油等消费品进口力度,推动提升进口规模,不断提升我省消费品质和规模。
二、关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建议
(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出台《贵州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实施细则(暂行)》,着力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致力于发挥我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功能,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106.79亿元,在保户数68728户;全省“4321”业务在保余额161.17亿元,累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共47155户。二是出台《贵州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黔财金〔2020〕61号)。2020年累计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67亿元,2021年提前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78亿元,用于补贴全省48家村镇银行发放贷款102.5亿元,带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53亿元。
(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实施“贵园信贷通”缓解园区中小工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贵园信贷通”共计发放贷款10.30亿元,扶持园区企业293户,2021年1—3月“贵园信贷通”共计发放贷款1.25亿元,扶持园区企业47户。2021年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1.4亿元,设立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直接补助、融资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替代“贵园信贷通”,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三)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连年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基础研究、科技支撑、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方面,引导我省中小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中小企业创新体系。2021年,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6.4亿元,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通过项目形式支持我省各类科技创新。
(四)引导企业上市融资。一是出台政策激励相关团队辅导中小企业上市。2020年11月25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金融业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金〔2020〕54号),明确对证券、基金公司协助我省引入拟上市企业并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对证券、基金公司相关团队进行奖励;证券公司辅导企业上市后,对相关团队进行奖励。二是对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实行专项奖励措施。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0〕17号),明确对注册地在我省,且在境内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奖励350万元;对纳入省级后备资源库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支持政府投资基金。2021年,省级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决策部署,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财政直接投入的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注重加强与金融政策的衔接联动,通过政策刚性加基金弹性叠加等投入方式,依法依规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投贷联动、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等政策工具,与财政直接投入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引导、撬动和促进作用。省级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70亿元注入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通过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新型工业化建设。基金主要围绕我省工业和大数据主导产业,重点投向先进装备制造、现代能源、新型功能材料、现代化工、生态特色食品、优质烟酒、健康医药等产业项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六)支持我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平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一是加大拟上市后备资源培育。贵州证监局积极配合省内推进上市相关部门工作,通过调研、座谈、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答疑解惑。二是加强拟上市企业监管。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辅导监管力度,优化辅导验收流程,督促辅导券商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推动拟上市企业缩短上市时间。三是联合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部门积极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促进辖区市场主体正确认识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发展壮大。四是鼓励设立创投类私募基金,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建议引入政府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方向,推动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沟通协调,推进私募基金的备案工作。
(七)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推动《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加强协调,落实奖励政策,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部署,并对各市(州)相关区域性政策出台进行指导,确保各类金融政策的公平性。
(九)积极支持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一是修订《贵州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设立和管理办法》,调整和充实贵州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对后备企业分类分层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培育辅导。二是发挥好沪深证券交易所贵州基地作用,为贵州省各类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个性化、高效率服务。三是继续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和宣传力度,定期举办资本市场业务知识培训会和拟上市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广泛宣传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信息和发展动态,广泛宣传拟上市企业,有效提升我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能力,为企业吸引战略性、财务性投资者创造条件。四是继续开展企业上市调研活动、召开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会,特别是加大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调度力度,会同省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进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搭建债券融资推介平台。争取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支持我省举办债券市场投资者恳谈会、研讨会等,邀请具有发债意向的民营企业参加。二是加强相关政策、业务宣贯和培训,邀请具有发债意向的民营企业参加培训,提高相关企业业务储备水平和实操能力。三是在企业发债过程中做好协调服务,确保各类企业获得公平对待,积极推动相关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保障。
(十一)加强基金支持。
一是在正在制定的《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大力培育本土股权投资机构,支持全国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对新设立的机构给予现金奖励。鼓励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为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下步将推动方案尽快出台,落实相关奖励政策,鼓励相关股权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二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论证组建信用增进公司、设立债券平准基金的可行性,为我省优质企业发债担保增信,提高债券发行效率。在相关增信公司、债券平准基金运作中,充分遵循市场化模式,为企业(包含民营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在社会资本设立此类企业及基金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做好协调服务。
下步,省商务厅将牵头加快融入RCEP协定,充分发挥RCEP重要作用,依托RCEP探索构建贵州新发展格局,加快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会同财政、金融、证监等部门研究金融体制改革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帮助我省企业实现更好发展。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厅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构建贵州新发展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