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明委员:
您提出的《以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为契机,深化黔港交流合作》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与香港经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进一步构筑交通大通道的建议
按照国家规划,重庆经遵义至贵阳至柳州至广州港、深圳港、北部湾港等铁路集装箱货运大通道,由既有渝贵铁路、黔桂铁路、柳州至防城港铁路,在建的柳州至梧州铁路,“十四五”规划建设梧州至广州铁路等铁路组成。其中,北段既有渝贵铁路建设为时速200公里的客货共线铁路,目前仅办理客运作业,需待新渝贵高铁建成后,将其调整为货运铁路;中段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已启动前期工作;南段梧州至广州铁路已纳入国家前期研究项目。
二、关于要进一步深化经验大学习的建议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贵州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加快打造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升级版,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大力推进产业承载平台建设,有力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抓示范引领。在全省挖掘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内生动力强的经开区,通过重点培育、梯队建设、精准施策、示范引领,引导经开区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全省开放型经济先行区。二是抓培育升级。按程序完成国家级、省级经开区培育对象申报认定工作,新增国家级经开区培育对象9家、省级经开区培育对象2家。全省经开区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8个,发行金额26.7亿元。三是抓规范发展。省商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赴各市(州)30家经开区开展调研指导,召开座谈会近20次,对经开区调区扩区、培育升级、产业发展、开放型经济、营商环境、安全环保等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下发安全工作提示50余期、中央环保督查提示10余期,全面排查经开区安全环保工作。四是抓人才培训。组织全省经开区参加新时代大讲堂开放型经济实施意见解读讲座、新国发2号文专题讲座、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题研讨班等系列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三、关于要进一步推进产业大招商的建议
2023年4月24日至28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卢雍政率贵州代表团访问香港、澳门,推动贵州在文旅产业、媒体推广、教育、乡村振兴等方面拓宽与香港、澳门的合作,2023年5月,贵州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打造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深入推动贵州省黔东南“黎从榕”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大力支持“黎从榕”开展产业大招商,奋力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推动“桥头堡”建设取得更大实效。2022年,“黎从榕”三县引进优强企业34家(年度目标21家),新增产业到位资金77.36亿元(年度目标60亿元),新增工业到位资金46.29亿元,引进产业项目107个、合同额141.63亿元;2023年第一季度,统筹推进“黎从榕”新续建项目44个,约定投资总额182.28亿元、到位资金18.09亿元。
在产业承接方面,一是谋划编制招商项目。2022年“黎从榕”谋划编制产业招商推介项目119个,出资开展精包装项目31个。2023年,编制发布我省第一批产业大招商推介项目索引,其中“黎从榕”十大工业项目8个、农业特色产业项目3个、现代服务业项目3个。二是开展驻粤招商。2022年“黎从榕”驻粤招商工作队拜访大湾区目标企业及商协会382家、邀请赴“黎从榕”考察企业66家,与大湾区企业签订正式投资合同34个。2023年3月,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印发《2023年贵州省驻点招商工作实施方案》(产业大招商办字〔2023〕1号),统筹各市(州)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区域的驻点招商工作队伍。三是搭建省级平台招商。充分运用国企央企招商、民企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网络招商等形式,借助西洽会、粤黔协作大会、长三角产业招商大会等平台,带领“黎从榕”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多次。如:2023年1月,省投促局创新招商举措召开“贵州省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网络直播招商推介会”,推介从江百香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项目,吸引线上观看人数达18.3万人次。3月初,牵头在深圳承办2023粤黔产业协作大会,是贵州省党政代表团访粤期间重要的窗口活动;3月底,牵头在广东东莞举办“贵州黔味生态预制菜产业推介会”,重点介绍了从江、榕江等地区特色生态食品、特色农业以及饮食文化,邀请企业赴“黎从榕”考察。四是推进项目落实。省投资促进局多次赴“黎从榕”开展招商营商工作调研,线上召开“桥头堡”工作调度会;对调研调度反馈问题持续跟踪落实,帮助解决黎平县协调鲁丽木材产业园项目融资需求、农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资质认定流程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省(区、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尽早启动新渝贵高铁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黔桂铁路增建二线、梧州至广州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重庆经遵义至贵阳至柳州至广州港、深圳港、北部湾港等铁路集装箱货运大通道。
(二)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企业赴香港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带动产品、技术、标准走出去,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贵州对外交流合作。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推动贵州与香港经贸务实合作,为企业投资香港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助推贵州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继续推动落实《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接续开展“夏秋攻势”大招商行动,努力实现央企(国企)招商、民企招商、外企招商、园区招商、驻点招商、重点产业招商、市场化招商七大突破,继续以务实举措帮助推动“桥头堡”建设,打造我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转移示范区及营商环境提升示范点,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探索经验和路径。
(四)持续搭建贵州与香港经贸交流合作平台,深化贵州与香港经贸交流合作。贵州省从2011年持续由省领导团队在香港开展一系列推动黔港全方位合作。强力推动了贵州与香港经贸交流合作。目前,香港已成为贵州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外资来源地、贵州省企业“走出去”最重要通道。为了更好地推动贵州省对外开放,推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将持续加强贵州与香港及澳门的合作,持续推动省内高层领导出访港澳,搭建贵州与港澳经贸交流合作平台,深入推动两地合作,黔港两地经贸融合发展。
(五)携手发挥黔港各自优势,共同深化与RCEP经贸合作,合作共赢。我们将抓住RCEP实施机遇,推进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尤其对东盟、南亚等地区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外贸组团出海“拓市场、抢订单、促招引”行动,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尤其东盟、南亚等地区展会开拓市场。积极筹备举办我省与香港和东盟、日韩、俄罗斯、欧美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活动,加快引进外资,扩大双边经贸规模。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