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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16 16:31 字体:[]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我省加大外资企业招商力度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外商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改善外资企业投资环境

根据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已按省政府要求每年进行清理和修订完善与《外资法》不符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行政审批环节。

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汽车、金融等领域各项开放举措落实落地。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施外资“非禁即入”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坚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实行公平待遇,着力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制定涉及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要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培养涉外人才、引进国际专业服务机构

强化与欧美、亚太、日韩等重点区域和发达国家经贸合作,紧盯世界 500 强、行业隐形冠军等标志性外国投资者和优强企业,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和创新项目,助推我省“四化”发展。抓住发达地区资本和产业转移机遇,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省对口帮扶贵州省等红利,用好鼓励政策,主动深入对接大湾区各方开放型经济机构、企业资源,争取吸引相关外资企业向我省转移。

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为海内外高端人才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人才集聚载体建设,吸引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为产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按照“强省会”总体要求,推进贵阳贵安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工作常态化工作体系为核心,形成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固定化、外资招商渠道多元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国际化和开发区外向型经济聚集化“四化”新格局,推动落地一批外贸外资大项目和好项目。

三、发挥好国家级对外开放平台的载体作用

支持开发区加快重点国别(地区)总部经济和优质项目引进,培育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功能齐全、链条完整的国际合作园区。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

切实利用好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政策优势,抓住国家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机遇,结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工业、中药(民族药)生产加工等产业,助力新兴产业壮大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助推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

借助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境内外重点展会平台“走出去”开展各类招引外资、专题推介活动;充分发挥香港活动周、贵洽会、数博会、生态文明论坛、酒博会、全球贵商大会等省内重大活动平台投资促进功能,开展精准招商;积极推动跨境经贸撮合对接洽谈,支持基层开展小分队招商等投资促进活动。

四、助力外资高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支持与国外联合开展技术合作和项目研发。鼓励与国外联合建立研发平台。

支持外国投资者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深化跨境股权投资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大力引进外资银行在黔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外国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我省外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以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等形式加大对贵州投资力度。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加快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

省级加大对招引外资工作支持力度,省产业牵头部门负责梳理和出台产业支持政策;市(州)、县(市、区)和“1+9”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及省级开发区要在项目备案、用地指标、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全力实现利用外资促稳提质目标。做好政策宣介,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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