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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60893
文 号: 发布时间: 2011-03-24 10:31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暨第四届南亚国家商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24 10:31 字体:[ ]

省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地)商务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
由商务部和云南、贵州、重庆、四川、广西、西藏6省(区、市)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八方联合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合会、香港贸发局和中华总商会、东盟及南亚各国有关商协会等海内外二十余家机构参与协办的第十九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昆交会)和由商务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南亚国家商品展(以下简称南亚展)定于2011年6月6—10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同期还将举行第六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第三届GMS经济走廊活动周、中国-南盟经贸高官会等多项重要活动。两会同期同地举行以及多项活动的同时开展,将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共筑我国与东南亚、南亚合作之桥,促进共同繁荣和发展。省政府作为联办方由我厅统一组展参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昆交会和南亚展这个内外贸相结合的区域性国际商务平台,大力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开拓东南亚和南亚市场,积极开展双边及多边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我省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一、业务洽谈范围
本届交易会业务洽谈以东南亚、南亚市场为重点,展洽结合,范围包括商品、技术进出口、国内外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等。
二、展馆设置
本届昆交会设置机电、化工矿业、生物资源产品、家居建材4个商品专业馆,东盟、投资促进2个专题馆,另设经济合作、南亚主题国、室外大型工程机械3个展示区。
三、参展企业资格审查及组织
根据商务部规定,国内参展单位应是具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各类企业(包括边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单位。资格审查由各组团单位负责并报昆交会办公室备案。
四、参展企业的组织
各市(州、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参展,2011年4月20号前将“昆交会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商务厅贸易发展处。参展企业按属地向所在市、州、地商务主管部门填报“昆交会企业报名表”;如需邀请外商到会,邀请函由省商务厅提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把展品质量关,杜绝“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参展。各单位也可组织国内采购商参会,相关证件办理联系省商务厅贸易发展处。
五、展位收费
每一标准展位(3  米 ×3  米 )   平均价格5000元,含一块普通楣板、射灯两只、220V电源插座一个、一张桌子、三把椅子。收费详情请询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参展企业4月30日前将展位费汇入贵州省广告会展有限责任公司,凭进帐单到省厅贸易发展处换发票。
收款单位:贵州省广告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
帐     号:52001433600052516680
六、证件办理
国内采购商证件和每个展位可免费办理的3个参展证, 6月3日后到昆明向贵州交易团团部领取相关证件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到大会票证中心现场照相办证。有关布、撤展证、车证等到昆明后向交易团领取。
七、联系办法:6月3日前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56号世贸广场17楼1701室 贸发处
联 系 人:樊一念 ,马麟
E---mail    : fyn@gzec.gov.cn
电     话:0851-8555518
传     真:0851-8665061
邮     编:550004
6    月3日   
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661号长城宾馆(云南省军区旁)
电     话:0871-4762300转贵州交易团
本届昆交会我省交易团团部设在长城宾馆,有需要联系住宿和交通的在参展报名时注明,交易团可代为联系,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昆交会企业报名表
             2   、昆交会报名汇总表

                                                                                       2011年2月24日

                     2011昆交会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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