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083 |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2-08-31 17:17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黔商发【2012】224号
各 市(州)商务主管 部门:
今年以来, 国务院陆续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2] 2 号)和 《 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39号),近期还将召开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对流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为 抢抓 发展 机遇, 筛选更多的项目 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 加快我省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步伐,现就加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如下:
一、加快编制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各地要认真研究 国发[2012]39号、国发[2012] 2 号文件和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编制 市场体系建设规划,重点编制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强化规划对城乡 市场体系建设 的引领作用 。
二、建立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申报项目库
各地要按照 国发[2012]39号和国发[2012] 2 号文件明确的扶持领域和方向,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筛选和储备一批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申报项目,建立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申报项目库,为及时申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做好准备。
三、项目范围
各地进入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申报项目库的 项目,应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二手车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 等 建设 项目。 项目主体应为企业法人,经营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实力较强,注册资本、年销售额、经营面积和经营年限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保证,项目实施情况良好。重大项目应有专业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 今后申报国家资金支持和省 内贸促进资金安排的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项目 ,各地都要从申报 项目库中谋划、筛选,未列入 项目库 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
(二)各地建立的申报 项目 库请于 9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编制的城乡市场体系 建设规划请于 9月底前报送。
联 系 人:王宏
电 话:0851-8555695
传 真:0851-8555697
电子邮箱: wh_0119@163.com
二 〇 一 二 年 八 月二十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