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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125254
文 号: 发布时间: 2016-07-26 17:41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关于推荐与我省五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的中小企业参与中央电视台“精准广告扶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26 17:41 字体:[ ]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我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继续深入开展舆论扶贫工作,积极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和企业发展壮大,经省委宣传部积极争取,中央电视台决定将我省作为全国首个央视“精准广告扶贫”项目试点,通过广告优惠形式扶持我省经营农副产品和非农副产品的新兴中小企业,并于 8 月 16 日在贵阳举行“精准广告扶贫”项目新闻发布会暨贵州省签约仪式。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积极推荐本辖区内与我省五大新兴产业(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建筑建材)发展相关的商务领域的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并将推荐企业名单于 8 月 10 日报省商务厅。

2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3 、联系人:吴义超    联系电话:  0851-88555458   邮箱:   284809780@qq.com   

附件:中央电视台“精准广告扶贫”项目方案

贵州省商务厅

                   2016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中央电视台“精准广告扶贫”项目方案

一、项目简介

“精准广告扶贫”项目是中央电视台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就扶贫工作提出的“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的具体要求,在进行积极舆论宣传报道的基础上,特别推出具有帮扶性、公益性并具体针对我省的扶贫项目。

二、项目目的

(一)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

通过中央电视台优质广告资源,宣传推广我省农副产品,通过免费播出广告的方式宣传品牌,带动销售,解决农民的实际需求,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

(二)扶持企业发展,拉动地方经济

向我省有潜力的企业提供优惠的中央电视台优质广告资源,宣传推广企业形象和产品,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带动产品销售,促进企业发展;通过企业的发展盘活上下游产业链,拉动地方经济。

  1. 助力贵州省地方名牌升级全国品牌

    三、项目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央电视台

    贵州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多彩贵州网有限责任公司

    支持单位: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

    四、项目内容

    项目向我省农副产品和企业提供中央电视台优质广告资源,具体规则如下:

    (一)农副产品

    1. 界定标准

    我省范围内农副产品

    由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及漆胶、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已创建品牌的农副产品不享受本次“精准广告扶贫”的优惠政策)

    2. 参与流程

    ( 1 )有意参与项目的农副产品先向承办单位报名

    报名联系人:毛华

  2. 报名时间:即日起,首批参与产品(播出时间为今年 9 月— 12 月期间)报名截至时间为 8 月 31 日

    ( 2 )审核通过后,主办单位出具公函以证明符合参与条件

    ( 3 )确认参与农副产品名单

    ( 4 )排期、选择播出频道及频次、制作宣传视频

    ( 5 )审核视频,按期播出

    3. 播出方式

    入选的农副产品宣传视频可选择在中央电视台 CCTV1 、 CCTV 新闻、 CCTV2 、 CCTV4 、 CCTV7 播出;同期(同月)只播出我省一种农副产品;每一种农副产品宣传视频播出时间累计不超过 30 天 / 年,单频道播出次数不得超过 2 次 / 天,总频次不得超过 6 次 / 天。

    4. 费用

    媒体投放费用全免

    宣传视频制作费用由申报产品自行承担

    (二)企业

    1. 界定标准

    我省注册企业

    从未在中央电视台投放过广告

    2. 参与流程

    ( 1 )有意参与项目的企业先向承办单位报名

    报名联系人:毛华

  3. 报名时间:即日起,首批参与企业(播出时间为今年 9 月— 12 月期间)报名截至时间为 8 月 31 日

    ( 2 )审核通过后,主办单位出具公函以证明符合参与条件

    ( 3 )确认参与企业名单

    ( 4 )排期、选择播出频道及频次、制作宣传视频

    ( 5 )审核视频,按期播出

    3. 播出方式

    入选的企业宣传视频可选择在中央电视台 CCTV1 、 CCTV 新闻、 CCTV2 、 CCTV4 、 CCTV7 播出;每个企业宣传视频播出时间累计不超过 30 天 / 年,单频道播出次数不得超过 2 次 / 天,总频次不超过 6 次 / 天。

    4. 费用

    媒体投放费用为超低优惠价,视选择频道及播出时间不同有所不同(具体费用需企业选定频道频次后另行计算)

    宣传视频制作费用由申报产品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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