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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126497
文 号: 发布时间: 2018-01-30 16:39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商贸领域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30 16:39 字体:[ ]

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厅属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确保全省商贸领域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2018年贵州省商贸领域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月16日


2018年贵州省商贸领域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火灾防控系列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省商贸领域火灾防控形势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特在全省商贸领域开展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系列工作部署,在商贸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准确评估消防安全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和防控盲点,找准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等火灾防控的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的严管严控措施,实施综合治理,推动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商贸领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

根据《消防法》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监管职责开展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大排查,负责统筹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商贸领域消防安全的排查工作,对下级单位和所属部门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找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责任盲区和火灾高危区域、领域,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督办整改。

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产业园区、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成品油油库和加油(气)站、商品(肉、糖、厂丝等)储备库、仓储物流场所等商务领域消防重点单位进行排查摸底。

厅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所属学校、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摸底。

(二)评估风险。

各单位通过收集梳理下级商务主管部门排查摸底情况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分析评估本部门商贸领域的消防安全状况,确定商贸领域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并形成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提交本部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体工作情况报送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通过收集梳理各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研究分析全省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措施对策,整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重点整治。对商贸领域行业自查中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对开发区劳动密集企业、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油库和加油(气)站、商品(肉、糖、厂丝等)储备库、仓储物流场所等重点消防安全部位的下列隐患要重点整治。

1.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依法履行职责;

2.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3.违规在营业、生产场所和库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4.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搭建人员居住房间和厂房、库房;

5.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可燃、易燃装饰装修;

6.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数量不足;

7.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冒险作业;

8.违法、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9.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四)夯实基础。

各单位要针对火灾风险评估结果,找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找准影响本地区商贸领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消防管理责任。依据国务院《消防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分工,明确负责监管的处(科),制定监管标准,培育商贸领域消防监管明白人,提升工作实效。

2.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火灾高风险场所逐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火灾高危单位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逐项落实自查评估、安全承诺、设施维保、电气检测、全员培训等措施。督促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运用技术防控手段。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成品油库(站)等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并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要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推广增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改善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

四、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工作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1月20日)。

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工作制度、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月20日至3月20日)。

按属地原则和监管职责,结合实际,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时限完成排查任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及时采取严管严控措施,积极督促整改问题隐患。

(三)评估研判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5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深入分析评估本地区商贸领域消防安全状况,确定本地区商贸领域的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530日前要形成评估报告提交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四)综合治理阶段(201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火灾风险结论和会议决议,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落实细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火灾风险的源头管控。要集中力量对严重影响当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部位实施综合整治,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五)督查考核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暗访、抽查社会单位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排查整治不彻底、消防安全环境没有显著改善、消防管理责任不完善的,要进行通报、督办。考核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 号)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

(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树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是最大隐患”的意识,保持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充分运用行业督办、约谈警示等手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助落实改建、关停、拆除等整改措施。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要固化119 消防宣传月”“全民消防我代言”等活动成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商务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督促各重点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工作,强化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员以及全体员工的培训,提升单位和员工自身管理和应急处突能力。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商务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应通过党纪、政纪等手段进行问责。强化事前事中问责,对火灾隐患重大、隐患多次重复出现的行业企业,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约谈,视情况予以行政处罚。各地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单位请按时限将相关工作资料报省商务厅。2018316日前报送排查阶段工作情况;20186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本部门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9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书面(含电子版)。

联系人:胡仕华  陈浩智

联系电话:0851-88555380 0851-88555657(传真)

邮箱:yunxingchu8555671@163.com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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