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126551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8-11-13 15:20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8〕39号)要求,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商贸领域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12月5日
贵州省商贸领域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
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改革开放40周年庆典活动、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8〕39号)要求,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商贸领域开展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期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排查整治消除灾害和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增强全省商务系统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无缝衔接,确保今冬明春全省商贸领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稳定。
三、行动范围
对全省商贸领域所有单位和场所、所有自然灾害易发点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突出对灾害严重、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
四、行动时间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商贸领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五、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覆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紧盯商贸领域灾害严重、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灾害大事故。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应急管理方面
要突出排查整治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和能力落实情况。排查整治是否落实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抓好监测预警,做好灾害应对准备;是否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保障机制并开展了演练;是否落实了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能否做到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安全生产方面
要突出排查整治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排查整治是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地方党政领导“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是否安排领导带班和干部应急值守,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自然灾害防治方面
要突出排查整治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的情况。要突出排查整治是否制定和落实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加强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区防范低温冷冻灾害、地质灾害等能力;是否做好冬春抗旱水源和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是否加强自然灾害易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
(四)重点整治部位
结合我省商贸领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确定xx个行业单位作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点。其中:
——成品油流通企业
由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负责,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品油经营、危化品经营、消防建设等证(件)完备情况;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配备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散装燃油实名制销售信息化管理系统安装及运行情况;是否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
——产业园区
由开发区处负责,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是否开展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日常巡查,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消防演练。
——境外中资企业
由外资处负责,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监管总局外交部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13号)
——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及农(集)贸市场
由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商业促销和商贸展览等活动应急预案及现场动态监测和流量限制管理落实情况;
——二手车及报废汽车管理
由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负责,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是否做好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特别是乡村“组组通”公路安全排查检查、应急管理和冬季防冻防滑物资储备;是否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是否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是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加强老旧大型桥梁隐患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是否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路段等重点部位监测。
——消防
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是否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是否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是否结合实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检查、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农村村寨消防安全检查、旅游景区周边小型经营性场所整治等检查;是否开展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日常巡查,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消防演练。
——地质灾害
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是否开展易受恶劣天气导致山体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全面排查,消除防范盲区;是否制定和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监控预警;是否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是否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是否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岁末年初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是否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生产安全监管;是否持续深化“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油气管道
由省能源局牵头,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
是否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确保高后果区域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是否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是否对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存在滑坡、山洪地质灾害和其他工程弃渣等危及管道安全情形的地区,加强巡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六、组织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各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要着力整改完成以前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做到一个问题也不放过,立查立改,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专项督查。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三)综合督查。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省级管理部门开展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其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省综合督查组每月督查1次,对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督查全覆盖。各级安委会(办)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综合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感。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我们面临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治自然灾害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感;要组织力量把重大危险源全部过一遍“筛子”,把薄弱环节吃透摸准,动态掌握各类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要把抓好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作为防范风险的重大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深入一线排查掌握情况,带动形成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履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好应急管理责任,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系统,提高应急能力,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出发,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处置;要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跟踪落实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将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煤矿、危化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责任落实。要落实好自然灾害的防治责任,严防出现重大以上的灾害事故。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责任,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通报约谈、公开曝光、“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敢于动真碰硬,一针见血点出问题,铁面无私追责问责。对落实责任不力、隐患整改不力、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和事故信息的,要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抽调精兵强将认真、严格、负责地开展督查检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突出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抓住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这个主线,突出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大排查大整治要与当前的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与国家和省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排查细、整治严、效果实”,对查出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查立改,采取相关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排除安全隐患,建立防范机制,做到“排查不全不放过、整治不好不放过、不见成效不放过”,全面增强地区、部门和单位防范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六)加强调度和信息报送。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调度和信息报送,要建好台账,并运用大数据进行科学监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要按如下要求报送信息:
1.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日排查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情况填入《快报表》中“其他”栏。
2.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每周五17:00前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信息。
3.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4.请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2019年4月10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5.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日排查日报告”快报表》仍按原规定报送。其他信息发送到电子邮箱:3335286626@qq.com(联系人:李国,联系电话:0851-86891229)。
附件:贵州省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任务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商贸领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商务厅成立商贸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季泓(省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王玉祥(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筑筠(省商务厅副厅长)
沈新国(省商务厅副厅长)
栾雁(省商务厅副厅长)
成员: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省商务厅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杨文莉担任主任,陈杰担任副主任,负责全省商贸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和调度。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专项治理
1、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建章立制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加强开发区、成品油油库、加油气站(点)、商贸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本单位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电气线路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2、持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治理。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办、省商务厅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于11月中旬前,配合消防部门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安委办要求,督促所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使用燃气的部位全部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全部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设施。
(二)开展针对性检查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本单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突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厅属各单位负责对所属学校、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开展2018年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依照消防、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求以及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点)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成品油流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农产品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媒体联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宣传,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逃生技能,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
2、加强安全提示。要协调本地主流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在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辖区商场市场、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油库、加油(气)站,以及开发区等消防重点单位安全“三提示”落实率100%。
3、加强消防培训。组织一次成品油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开展加油站(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试点,规范成品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夯实安全防范基础。各单位要组织辖区成品油油库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对辖区加油(气)站(点)日常检查,突出抓好民营加油站(点)专职安全技术人员配备,确保每个站点均配备有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提高消防管理能力。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切实做好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节日期间举办展销会等促销活动时,务必完善消防手续,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四、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商贸领域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综合治理,精准分析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各单位要重点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上级指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单位组织本行业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危险等级提请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推动隐患整改。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召开会议、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地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商贸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抓紧细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防控范围、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做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事故演练,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要立即按程序上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应对,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严格督导问责。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请于2018年11月20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2018年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两会”闭幕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胡仕华陈杰
联系电话:0851-88555658 88555657(传真)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商贸领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商发[2018]151号 11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