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126597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9-08-28 17:34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市(州)商务局、各示范县商务主管部门(电商办):
为做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解决我省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农村电商工作实际,省商务厅制定了《贵州省推进农村电商网点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推进农村电商网点建设实施方案
2019年8月24日
附件:
贵州省推进农村电商网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贵州省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黔府办函〔2019〕29号,认真做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解决我省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产销对接工作,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和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实现电商服务辐射所有贫困村。合理规划布局农村电商网点。到2019年9月底,全面完成现有运营网点的整改工作,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做优做强农村电商。
二、主要任务
(一)摸底排查现有运营网点。各示范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摸底排查现有运营网点情况。
(二)落实运营网点整改方案。各示范县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按《贵州省推进农村电商网点建设实施方案》进行整改。整合现有运营网点,优化示范体系。重点对运营良好的网点进行经验总结,拓展服务功能,出台扶持支持政策,积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站点”一体化运营模式,实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县域电商站点规划及运营指导的枢纽作用。
(三)设立县级电商销售平台。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作用,在省内外大型电商平台建立县级馆或产品销售专区(扶贫特产馆等形式),开发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实现县域网货产品在线交易。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资生产经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电商企业入驻大型电商平台、县级扶贫特产馆。
(四)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依托“农商互联”示范县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培育具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比较完善、能独立开发市场销售终端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从培训、网货开发、创业孵化、快递物流、大数据应用、品牌培育等方面整合相关资源,推进电商示范村和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
(五)完善农村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我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生产、销售环节全面深入融合,围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省内学生营养餐等重点市场,重点加强省内重要产区的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全省冷链体系运行效率,不断提高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农产品流通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构建符合新时代农产品流通需求的农产品现代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
(六)健全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围绕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12个特色产业的冷链需求,科学布局冷链物流,督促落地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区域性农村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集配中心、产地市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整合各类快递物流公司,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体系。引导“通村村”等企业推进农村“小件物流”配送功能,切实解决农村快递物流“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创新电商培训方式。加大对县级馆或产品销售专区运维人员和农村电商网点人员的专项培训力度。
(八)推行村级网点动态管理机制。依托省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针对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物流体系建设和运营情况的监测机制,完善信息日报、月报及年报制度,确保底数清晰。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30日)。各县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完善的农村电商网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二)整改实施阶段(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14日)。各县依据确定的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要求,对全县内各行政村电商网点,逐个确定整改时间表,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工作正常推进。
(三)检查落实阶段(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30日)。各县对农村电商网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市(州)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县农村电商网点整改做好检查工作。省商务厅进行抽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县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商网点整改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由示范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加大资金支持进度。示范县要充分发挥商务专项资金作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拨付项目专项资金。重点对运营效果好、电商带动脱贫增收多,农村产品上行销售好的农村电商网点及时给予资金支持。对于销售突出、品牌影响力大的县级馆或扶贫特产馆进行奖励及表彰。同时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农村网点建设运营,确保资金使用有效率。
(三)加强指导督查。示范县要加强工作指导,以建设农村电商网点为契机,助力脱贫攻坚。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宣传推广复制优秀典型,营造良好氛围,推进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农村电商网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