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126556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9-01-08 10:33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黔商发〔2019〕1号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建立2019年全省进出口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系列“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我省外贸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并科学预测、预警,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服务和调度。根据2018年各地外贸发展情况、企业进出口实绩及全省进出口商品结构,决定建立2019年全省进出口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政策法规及商务部管理规定允许范围内优先支持重点联系企业,加大资金支持比例。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支持、出口退税、出口信保、进出口通关环节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优先协调,保障重点联系企业正常运营。
二、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重点联系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制度要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省商务厅将通过重点联系企业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定期对各重点联系企业进出口订单、利润等情况进行调查。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反馈。通过走访调研、微信群交流等方式畅通沟通渠道,重点关注企业产品、市场、订单等运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诉求,按季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调查表及外贸企业发展情况。
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工作,1月16日前将本部门及重点联系企业联络员信息汇总上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2019年1月8日
抄送:省税务局、贵阳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贵州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印发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