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126588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9-07-09 11:05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我省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三五”时期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商运发〔2016〕268号)文件精神和《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9年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不断完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体系,提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和成果运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样本结构。各地要增加大型骨干流通企业及网络零售、商业综合体等新型业态企业数量,合理确定样本企业地域布局,不断提升样本企业代表性。加强样本企业县级覆盖率,重点要把社消零入统的限上企业纳入商贸流通统计监测系统,完善批、零、住、餐样本企业各业态均衡分布,以便商务部门掌握商务运行重要数据,使市场监测和商贸统计成果更好地为“黔货出山”、贵州农产品促销等工作提供有效信息。同时,对属于商务部系统内监测企业,达到社消零入统条件没有入统社消零的,要动员其进入社消零统计。发展社消零入统的限上企业进入统计监测系统任务数:贵阳市20个,其余市(州)各10个。
(二)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生活必需品统计报表制度、重要生产资料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切实加强数据催报审核,及时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报送数据,着力解决个别企业报表报送不及时、指标填报不完整等问题,不断提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
(三)大力新增替换信息泵样本企业。近年来,受到样本企业变更等因素影响,我省在信息泵数据报送运用等方面有所欠缺,因此各地今年要把信息泵安装纳入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重点。按照商务部要求,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现状,重点把零售(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等)、餐饮限上企业纳入信息泵安装系统当中,增加大型连锁企业安装数量。各地今年信息泵安装企业数量要求:安顺市、铜仁市、黔西南州、黔南州各1家以上,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东南州根据工作需要安装。
(四)加大商务预报信息平台推广维护。各地要督促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预报平台子站定期发布信息,做好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商务预报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加强与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手机报等媒体)沟通合作,定期发布商务预报信息。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业务培训。各地要切实加大对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样本企业统计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以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为基础,重点加强统计监测操作系统运用。
(二)加强绩效考核。各地可参照《贵州省市场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市场监测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工作考核,可将工作考核与资金分配、评优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加强资金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黔财工〔2019〕68号),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已下达各地财政部门,各地要严格按照各级资金使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统计监测资金使用方案,统筹安排好资金使用,认真做好年度资金执行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等行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各市(州)应于12月15日前将各地使用绩效情况上报商务厅。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通讯技术迅速发展,商贸流通领域出现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适应不断发生变化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指标,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和成果运用,充分运用新媒体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助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强化依法统计。各地要加大对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宣传贯彻力度,通过与样本企业签订数据报送承诺书、信息采集协议等形式,进一步确保数据按规定报送。在统计过程中,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未经企业许可,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建立科学、使用规范、监管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统筹考虑样本企业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给予企业差别化信息报送补贴。上年度没安排完的统计监测资金可参照今年的标准尽快予以发放。
联系人: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王宏
电话(传真):0851-8855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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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