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09875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5-07-04 15:26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市(州)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隶属海关: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贵州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 商 务 厅
省 发 展 改 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 财 政 厅
省 交 通 运 输厅
省 农 业 农 村厅
省 市 场 监 管局
贵 阳 海 关
2025年6月9日
贵州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4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一)推动内外贸标准衔接。以制造业为重点,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省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依托遵义绿茶、白酒技贸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加强对我省主要出口产品国外技术、标准、规则跟踪研究。持续关注我省主要贸易伙伴对重点商品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及时向我省企业通报境外检验检疫新规及监管要求等预警信息,帮助企业对标目标市场的产品和技术标准,妥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加大AEO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力度,建立AEO培训企业名录库,加强政策宣讲和“一对一”培育指导,持续落实高级认证企业便利化措施。充分运用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合作成果,对国外官方电子证书开展联网核查,进口环节加强“智慧审证”运用,对符合要求的输华证书开展电子核查,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外转内”的CCC目录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加强对出口企业的认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通过与出口目的国(地区)互认的检测认证结果,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和管理,持续做好绿色食品年检和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监管,提升内外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内外贸监管衔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持续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加强与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口岸海关协作和监管互认,为贵州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助推重点商品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扩大出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优化药食同源商品进口流程,支持药食同源商品扩大进口。(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指导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优化供需结构。鼓励认证机构加强对“三同”企业标准信息、合格评定等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与一体化发展。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主动参与推进内外贸产品“三同”工作,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检验检测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五)实施“内转外”行动。着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重点产品出口竞争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贸龙头企业,促进贸易和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价值链水平。支持我省外经贸龙头企业等现有外贸主体做大做强,持续推动一批潜力主体首次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体系和海外流通设施。聚焦农产品流通,强化“商务+农业”部门联动,整合部门资源,围绕“畅通省内市场、打通国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强化产销对接,推动农民得增收、市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总结毕节、遵义、铜仁、黔东南等在乡村外贸方面的成功做法,复制推广茶叶、辣椒、水果、蔬菜、鸡蛋等产品的出口经验模式,更新试点县和试点企业名录,扩大农产品出口品类和规模。紧抓RCEP政策机遇,扩大白酒、茶叶、磷化工、轮胎、钢绳、吉他、农产品等重点外贸产品出口。支持贵州老字号产品获得国际认证认可,通过“品牌叙事+创新驱动+政策支持”模式助推贵州老字号产品持续拓展东南亚、欧美及中东市场。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我省数据存储、云计算、数字化应用等数字服务向东南亚国家出口。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获得国际资质认证,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建立外贸企业分级分类服务制度,省、市(州)分别联系和服务不少于30家、20家重点外贸企业。整理出口企业困难问题清单,对出口受阻企业进行海外经贸规则辅导。坚持问题导向、“一企一策”,实时开展“一对一”针对性服务。有序引导航宇科技、贵州轮胎等赴海外投资建厂。指导企业积极开拓多源国际市场,增加客户资源,减少对特定市场的依赖,分散出口受阻风险。(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外入内”行动。充分发挥驻外招商工作队前沿阵地作用,依托广东省各市对口帮扶资源,引进我省加工贸易发展急需企业。各市(州)按照各地主导产业、首位产业、集群产业在延链、补链、强链上的招商需求,开展一系列针对加工贸易企业集群发展区域的“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补齐本市(州)重点产业链条。发挥省级步行街、商圈辐射作用,搭建内销渠道和平台,引导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连锁商超、零售批发商、优质品牌商等对接,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转内销。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扩大肉类、高端消费品等进口。支持贵阳打造区域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内陆地区进口消费品集散交易中心,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维修、出口加工、跨境电商等业态,打造国际贸易中转集拼地。支持贵阳市二手车出口试点建设,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构建多层次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在重点国家和地区有序设立商务代表处,研究设立香港贸易投资及旅游推广机构,摸清国际市场需求。常态化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各届世博会和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继续办好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筹备举办世博会贵州活动周。带领我省企业借助陆海新通道国际工商会联盟平台积极开展国际经贸促进活动。(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防控指导服务,发挥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监测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做好重点领域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预警与防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服装、鞋帽、家居、家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开展民生领域侵权假冒执法行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知识产权。(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信用体系。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帮助企业修复失信信息。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日常监管更好结合,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动。(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物流便利性。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基础设施,加快G7522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G76厦蓉国家高速公路都匀至贵阳段扩容工程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加快乌江渡—龚滩三级航道项目建设。出台新一轮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降低货车通行成本。发展网络货运,整合资源,提升货车匹配效率,减少货车返程空驶情况。发展“集拼集运”模式,全力争取铁路运价下浮等优惠政策,加大对集装箱、集装罐等标准化运输的支持力度。加强县乡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持续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县乡交通场站空闲资源改造为寄递物流服务站点。提升农特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充分用好贵阳国际邮件互换局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实际运营人资质,推动贵阳国际邮件互换局增强跨境电商邮件处理能力。依托贵州顺丰贵阳—卡拉奇往返国际定期货运航线,提升贵州与中亚国家之间的货物运送效率。(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打造一批重点(特色)专业、核心课程,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等引才平台,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支持我省内外贸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十二)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深化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促进贵阳、贵安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支持贵阳、贵安综合保税区企业更好地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和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落实我省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制度要求,逐步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推广银行范围,鼓励满足条件的银行加入推广范畴。组织各市(州)申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简化通关程序,降低贸易成本,为我省中小企业创造更加便捷的出口环境。支持贵阳市、遵义市结合地方特色和重点产业,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的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试点,率先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探索创新。(省税务局、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负责)
(十三)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在综合保税区内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业务,支持贵阳综保区探索开展“智慧综保”建设,充分发挥“综保区+国际陆港”优势,提升服务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基础。发挥贵阳航空口岸海关指定监管场地作用,支持贵阳航空口岸开展冰鲜水产品、水果等进出口业务,扩大食用水生动物进口,促进优质农食产品进出口。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部省合作、区域协同,支持遵义市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把“黎从榕”打造成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出台我省二手车出口工作措施,指导贵阳综保区围绕二手车产业申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推动二手车销售内外贸一体化。推进中国(贵阳、遵义、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孵化一批跨境电商企业。(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按照国际标准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推动贵州精品培育。开展品牌建设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使用地理专用标志,推动“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推动“中华老字号”“贵州老字号”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开展农业品牌价值评价、包装设计创新等培训,认证一批绿色食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开展外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14个航空航天产业项目、白酒、化肥、轮胎、茶叶、吉他、汽车等重点优势特色产品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我省拳头产品的品牌影响力。(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十五)优化财政金融支持。充分利用中央服务业资金、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省级商务发展资金和省级现代服务业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外贸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通过中小信贷通、“黔贸贷”解决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贵州省级节点,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共享。鼓励辖内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内外贸企业发展。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