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126559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9-02-12 15:19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我省零售企业绿色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意义和目标
(一)创建意义: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推进绿色发展,推动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加快实施的重要内容。绿色商场是流通领域节能减排的实践主体,是实现绿色消费的重要场所。
(二)创建目标:力争实现实体零售门店无效能耗大幅下降和转型发展创新手段有效增加,进而提高实体零售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创建范围和方式
(一)创建范围:2019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继续在购物中心、超市业态展开,另外新增家居建材店、百货店等业态。
(二)创建方式:创建工作采取随报随审,滚动进行的方式。购物中心创建继续以单店为主;超市创建将在企业总部(或区域子公司)和门店同时开展。对企业总部将重点审核基础管理和绿色供应链建设等制度设计;对门店将重点审核设备设施使用维保、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家居建材店、百货店创建具体要求以商务部2019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为依据。
三、创建任务和程序
(一)标准宣贯和创建培训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要积极开展绿色商场标准宣贯和评审员培训,指导零售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绿色商场标准内容,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培训,为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
拟参与绿色商场创建的企业,要逐条对照绿色商场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企业申报和地方推荐
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并确认满足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后,登录“绿色商务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88.20.187:8000),提交申请推荐表(附件2)、资质材料(附件3)、自评整改报告和证明性材料。省商务厅在系统中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拟推荐的企业予以审核,并统一向商务部提交。
(四)组织审核
商务部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进行材料审核,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不合格的,反馈省商务厅补充或调整;材料合格的,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出具评审委托书,安排评审组进行现场审核。评审组按委托书要求组织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五)整改落实
企业针对评审报告提出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整改落实,出具整改报告,评审组将根据企业申请进行现场评审。整改报告、现场评审结果由评审组一并提交中国商业联合会。
(六)审查提交
中国商业联合会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文件进行审查并建档后,提交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审定。
(七)公示公告
对符合《绿色商场》标准、通过审定的企业,商务部进行公示和公告。
四、创建要求和安排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绿色商场创建是一项由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旨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发展,促进社会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化工作,需要商务部门、流通企业、供应商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完成。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和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定位,结合日常工作积极作为,推动绿色商场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自评,积极整改
绿色商场创建不是对过去成绩的一次性评价结果,而是流通企业对上下游持续产生影响且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各地流通企业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自查自评,找出问题与不足,并予以整改落实。对于整改落实到位、各方面条件成熟的零售门店,企业可随时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推荐验收。
(三)扩大宣传,提高影响
绿色商场创建应充分体现流通业的先导作用,有效反馈市场消费需求,引导供应商关注环保和品质,绿色生产,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体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流通业的窗口作用,联合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绿色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将联系人名单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省商务厅,每季度报送开展工作情况。
附件:1.绿色商场行业标准
2.绿色商场创建申请推荐表
3.绿色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创建资质材料
4.绿色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创建实施细则
2019年2月12日
(联系人:王婷;电话(传真):0851-88555408,88592804)